首先如果當事人覺得法院的判決確實存在問題的話,可以去上一級別的法院申請再審的。經過上級法院的評定,如果你符合的話,就會進行再審。
還有一種情況就是如果當事人參與的人數很多,而且雙方的當事人都是公民,并沒有涉及到單位或者法人的話,可以去原審的法院的立案庭去申請再審。不過一般情況在原來的法院再審的結果恐怕不會改變。
如果全部被否決的話,可以去終審法院的同一級別的檢察院去申請抗訴或者是申請檢查建議。不過也可以去上一級別的法院去申請,這個根據你的個人情況來。
如果全部都被駁回的話,你可以去最高檢察院,或者是最高法院去上訪,如果真的有問題也會進入再審的程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