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第一個官方紅燈區(qū) 吉原游郭在幕府時代就擁有300家妓院(3)
書亮殿下
第一次引見時花魁可能會拒絕客人的食物和酒。第二次見面會坐得稍近一點,但還是會拒絕客人過于親密的舉動。第三次會面時花魁才會和客人說話。寬衣解帶之前,花魁和客人要從三個不同的杯子里分別喝三口酒。之后媽媽桑就會開始讓客人掏錢了,包括嘿嘿嘿,整個流程算下來至少要花100萬日元??腿伺c花魁一旦關系確立,就得像“一夫一妻制”,如果朝三暮四,則會被妓院中的人打得找不著北。
下等游女有箸女、局女、散茶三個等級,雖然地位略有不同,但生活都是同樣的悲慘。她們有著嚴格的作息時間:早上六點前起床送走前一晚的客人,短暫休息,上午十點開始進行歌舞訓練,下午2點開始坐在木籠似的房子里供客人挑選,沒有包夜的客人就得一晚上不停地接客。即使是生病的時候,游女也要堅持工作,如果完不成工作任務會被罰錢。在節(jié)假日任務會加倍。
游女從踏入游郭開始的衣食住行,每一次的梳妝打扮,妓院的每一分投入都算是游女欠的債,等級越高欠的越多。只要進了吉原游郭,沒有國家的許可,游女是絕對出不來的。逃跑是重罪,抓到后可能會被活活打死。對游女來說最好的出路是被客人贖身。最下等游女的贖身費也要相當于現(xiàn)在的500萬日元(30萬人民幣)左右,花魁的贖身費更是會達到幾千萬,甚至上億日元——這完全取決于媽媽桑的貪心程度。
無論是花魁還是下等游女,都可能被傳染性病和意外懷孕。她們要用化妝品漂白面部、脖子、手部和腳,還可能引起鉛中毒。江戶的一處墓地被后世發(fā)現(xiàn)有21056名妓女的遺骸,很多只有20多歲。除了藝術作品,沒有其他更多關于吉原游女的史料流傳下來,因為游郭不允許游女用紙筆記錄她們的生活,偷寫下來被發(fā)現(xiàn)后也會被燒掉。到1957年4月1日,日本頒布《賣春防止法》,營業(yè)了340年的吉原游郭正式停業(yè)。日本風俗業(yè)的新時代來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