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女子為什么越早結婚越感到自豪?有哪些原因?
茉莉蜜茶
我們都知道現(xiàn)在法律一般規(guī)定人達到十八歲便是成年人了,就是說十八歲便要開始對自己的所有行動負責。而且,一般到了20歲就是到了可以結婚的年齡了,如果低于20歲是能夠領取結婚證,在法律上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當然了,一般二十多歲是人的黃金時期,在這個年齡段的人不管是身體還是心理都是最佳的狀態(tài),不過,在古代就不一樣了,古代的女子都是越早結婚越自豪,我們今天就一起來看看這個問題的原因吧!
大家都知道,在我們現(xiàn)在這個社會,法定的女孩結婚年齡是二十歲,意思就是你要是想結婚,領結婚證,在法律上的婚姻最少是到了二十歲了才可以的。可以說,二十歲正是是女子最美好的青春年華,屬于人生的黃金時期。
可是在古代那個時候和現(xiàn)在確實完全不一樣的,古代女子二十歲還沒有出嫁的情況基本不存在。二十歲的女子已經(jīng)有了好幾個孩子是非常正常的一件事。很多女子在自己才十三四歲這個正是豆蔻年華的時候,卻已經(jīng)開始談婚論嫁了,而且,在古代看來,這不過是一個很普遍的現(xiàn)象??墒沁@到底是為什么呢?
十三四歲對于女孩來說真的是一個非常好的年齡,這個時候的女孩不管是在心理上還是身體條件和其它的方面都是沒有達到成熟的,卻是一生之中最有靈氣的時候,被稱之為豆蔻年華,就可以看出這個時期的特殊性。所以結婚這么早對于她們來說并不是一件多好的事情。
令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在古代,女子卻是以早嫁為自豪的,比如晉朝的貴族就以結婚早而感到自豪的。晉康帝的皇后褚蒜子在13歲的時候便嫁給了他。很多古書也都記載了當時早婚的情況,如《孔雀東南飛》中就有一句“十七為君婦”,這就說明了當時古人的結婚年齡普遍不會超過17歲。而且《河東之水歌》中也有一句“十五嫁作盧家婦”,說明古代女子結婚的年齡差不多也就是在十四五歲。
這就更令人感到困惑了,難道不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是女子的主動行為,渴望而急切?
其實,女子早結婚算是當時社會的一種特殊的智慧結晶吧。
眾所周知,古代是一個不公平的社會,重男輕女的思想更是根深蒂固。對于女子而言,她們的唯一優(yōu)勢就是生孩子,即所謂延續(xù)香火。
畢竟,在古代那個時候吃的穿的用的都比較不好,而且生病了也不可以及時得到有效地救治,所以很多人都是活了短短幾十年就去世了,他們的壽命相對來說是比較短暫的。再說由于醫(yī)療措施的簡陋以及對撫養(yǎng)孩子所需的營養(yǎng)供應不足,小孩也有很多在剛出生沒多久久夭折的。而在古代不管是打仗還是其它的,都是需要大量的人口,所以女子生孩子就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了。所以女孩結婚那么早都是讓去生孩子了,誰生的多誰就更加厲害,畢竟女孩子的黃金時期就那么幾年啊。在這時,早結婚就成了一種社會風氣,尤其是皇宮里的那些妃子經(jīng)常這樣攀比。
另外一點就是古代女子什么結婚是有規(guī)定的。戰(zhàn)國時期的齊國齊桓公令:女十四歲出嫁;越王勾踐令:女十五歲出嫁;漢惠帝令:女十五出嫁;晉武帝令:女十七出嫁;北周武帝令:女十二出嫁;唐太宗貞觀令:女十四出嫁。說明古代女子平均出嫁年齡差不多十三十四歲的樣子。這樣看來,雖然女子還沒有發(fā)育好,可是也必須結婚,她們心里不愿意,不過也沒有任何辦法。
在戰(zhàn)亂年代,那個女子生孩子還會得到官方的獎勵,比如說咋春秋戰(zhàn)國時期,列國戰(zhàn)爭不斷,需要大量的人口,如果哪個女人生了孩子,就會得到酒和豬肉,而且生的越多獎勵越多。所以很多女孩希望嫁到獎勵豐厚的國家。
但是這種早婚的現(xiàn)象有人提出質疑,漢朝王吉,宋朝司馬光等人對早婚提出質疑,并指明早婚對女人的危害。只是因當時的社會情況不同,女子的命運沒有人可以拯救,即使有人看出來了女子十三四歲結婚對她們身體并不好,可是這都是沒有辦法的事。
值得慶幸的是,于我們而言,我們生活在一個相對公平的社會,至少自己是可以掌控自己的幸福的,至少和古代相比,我們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