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世紀為什么盛行女巫?女巫為何被殘殺?
秋海棠
一說起“女巫”,你會想到什么?或許很多人想到的都是一些歐美影視劇或者動畫片當中出現的,騎著掃把帶著尖尖的高帽子的形象,而歐洲中世紀時期,就非常盛行女巫,雖然后來都消亡了。那么為什么歐洲中世紀女巫文化那么流行,出現了那么多的女巫?這樣大量的女巫最終的結果卻很一致,都是被殺了,那她們究竟又是為什么會被殺呢?
歐洲中世紀為什么要把女巫燒死?其實原因很簡單,因為宗教原因,中世紀的歐洲是完全由教會所統(tǒng)治的神權社會,而巫術在基督教教義里則是被嚴格禁止而且受到嚴厲譴責的。
基督教《圣經》對巫術的態(tài)度
歐洲古代對女巫的憎惡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來自基督教《圣經》,因為基督教《圣經》里曾多次對巫術有過嚴厲的譴責和禁止,比如在《圣經·申命記》里曾這樣說: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其實這種態(tài)度也跟基督教一神教的本質是密切相關的。雖然猶太教、基督教和伊斯蘭教這三大同源異神教相信精神力量和超自然力量,但卻將這些力量嚴格限定在其教義規(guī)定的框架之內,超出這些框架即被視為異端,而被稱為女巫的人恰恰是很大程度上宣稱并“利用”基督教教義之外的精神力量和超自然力量,所以被當時歐洲的教會定罪并被燒死也是很自然的事了。
中世紀究竟處死了多少女巫?
在中世紀早期,因為教會對歐洲社會的控制極其嚴格,歐洲信仰巫術的人其實很少,因此教會也不太重視對巫術的防范,只是簡單地將其視為異端,沒有特別嚴重或者特定的處罰。但在公元15世紀到18世紀,在宗教改革運動興起之后,教會對歐洲社會出現漸漸失控的現象,因此在新教興起的同時,各種巫術信仰也同步興起。因此也漸漸被教會當作重要敵人嚴峻對待。
因此在中世紀的歐洲,對女巫的處罰其實也經歷了一個由輕到重的過程。這里舉一個案例,即東方圣母案。在公元1384年,在意大利米蘭有兩個女人,西比拉和皮耶麗娜被指控為女巫,因為她們四處散布關于一個東方圣母神跡的故事,她們說這個東方圣母曾多次當眾表演讓被殺死的動物復活的神跡,說明其有能讓人死而復生的神力。而在當年宗教裁判所的審訊中,這兩人只受到了輕微的處罰,被要求進行一段時間的苦修。但在隨后幾年中,類似的傳說層出不窮,盡管從來沒人見過這個東方圣母,但教會還是認為這個傳說對其統(tǒng)治危害越來越大,因此在1390年又再次將二人抓捕,而這次經過審訊之后,這兩人就被燒死了。
而且當時不光是天主教宗教裁判所會燒死女巫,一些進行了宗教改革的新教教會也同樣將女巫視為大敵,也曾大量殺死女巫。比如開創(chuàng)了歐洲宗教改革運動的馬丁·路德就曾親口說過:
人們對女巫不應有任何同情,我會親手把她們燒死,因為教法規(guī)定了教士們應該帶頭對罪犯執(zhí)行石刑。
而在當時各種教會還是歐洲社會主導勢力的時代,在公元1450年到1750年之間的300年時間里,據估計歐洲總共有3.5萬到10萬女巫被處死,其中許多都是被燒死的。而此外還有至少20萬女巫曾受到嚴刑拷打。
這種風潮直到公元19世紀初才漸漸宣告停止。公元1811年,一個名叫芭芭拉·茲敦克的女巫在普魯士被處死,成為了歷史記載中歐洲最后一個被處死的女巫。而在歐洲持續(xù)了300多年的獵巫風潮到此也才算最終劃上了句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