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更加維護君權 為何最終還是選了儒家?
未若柳絮
要說古代的那一種思想對人們的影響最深,那一定就是儒家思想了,可以說古代從漢武帝開始,兩千年的封建王朝時期里,儒家思想一直都是占據了主導地位的,而其他的思想只能作為一種支線發(fā)展,和儒家思想的地位是完全不一樣的。然而在漢朝之前的秦朝,主導思想自然就是法家思想了,而且如果相比之下,法家思想是更加維護君權的一種思想,但為什么最終歷史還是選擇了儒家思想?究竟法家思想比儒家差在了什么地方呢?
中國歷史雖然號稱五千年之久,但實際上商代以前的文明還尚未發(fā)展足夠的考古證據作為支撐。而文化的真正形成,應當追溯到春秋時期,也就是中國歷史上第一次思想大爆炸。
1、百家爭鳴
春秋戰(zhàn)國是一個戰(zhàn)火紛飛的年代,但也是個思想上精彩紛呈的年代。在這段時期里,涌現出了儒家、道家、墨家、法家、兵家、縱橫家等眾多風格迥異、各有主張的思想家。隨著歷史的演變,之后的中國歷史,也基本上圍繞著這些思想打轉。
首先上臺的是法家,執(zhí)行者是秦朝統(tǒng)治者。法是最容易實現,同時也是最有效的社會治理形式。法家的代表人物是韓非、李斯等,兩人師從儒家的思想家荀子,其思想主張受“性惡論”的影響,慢慢演變成“法家”。從性惡論的角度出發(fā),人性是需要約束的,而沒有什么比法的約束更加有效,這幾乎是一個必然的思想脈絡。事實上,法的制約的確是簡單有效的,尤其是在如今這個時代,現代文明體系里基本上離不開法的建設。
但是秦朝的“法治”雖然令其強大起來,并統(tǒng)一六國,但也迅速在幾乎全民暴動中滅亡。秦的“法治”缺乏統(tǒng)治“溫度”,無論是當世還是后世,幾乎沒有人會懷念秦朝。所以我們不得不有一個疑問,為何以法家思想為統(tǒng)治核心在秦朝會失敗?
到了漢朝,初期實行的是黃老學說里的“無為而治”,也是道家學說里的一個部分。所謂“無為”,是指統(tǒng)治基本框架搭建之后,不頻繁地更改干預讓老百姓自由生產。由于秦末多年的戰(zhàn)亂,這一時期實行“無為而治”是有合理之處的。社會矛盾主要根源是經理分配,而在經濟大增長時期,這種分配的矛盾會暫時掩蓋。漢朝初期的統(tǒng)治框架是“郡國”并舉,既有屬于中央的郡縣,也有分封給劉氏諸侯的“國”。實際上分封是統(tǒng)治一個大疆域國土而不得不使用的手段,對于邊遠地區(qū)、超過了中央統(tǒng)治半徑的地區(qū),必須采用某種措施維護其與中央的從屬關系。實際上,這并不是“法家”能解決的問題。秦朝的存續(xù)時間實在太短,“郡縣制”的問題尚未爆發(fā)便已經滅亡。
但分封制也同樣有問題,“國中之國”不可避免地想要脫離中央統(tǒng)治?!盁o為而治”不能消滅這種必然會產生的矛盾,而首先爆發(fā)的,是“分封”后的矛盾。于是“七國之亂”爆發(fā)。到了漢武帝時期,諸侯國在軍事上已然無法與中央直接抗衡,而此時的社會經濟基本上已經恢復,漢武帝開始思考兩個問題:第一,如何讓國民在思想上與中央保持一致,讓其主動地擁護中央統(tǒng)治;其二,如何選官,管理那些邊遠地區(qū)的郡縣。第一個問題最好的解決方式實際上是宗教,但當時的中國并沒有產生一個宗教性質的思想學派。所以漢武帝從已有的學術思想里選擇了“儒家”,將其作為統(tǒng)治階級倡導的思想核心。第二個問題是建立“察舉制”,這是選官制度與統(tǒng)治思想的初級融合,“察舉”的核心是“孝廉”。
但這個時候,儒家的核心地位依然是脆弱的,雖然有中央政府的支持,但一旦中央政府權威喪失了呢?問題在魏晉時期爆發(fā),儒學思想式微,遭到了強烈的質疑。事實上,在戰(zhàn)亂時期,道德學說能起到解決紛爭的作用嗎?儒家強調的仁政,對于那些處于互相斗爭中的割據政權而言,有操作空間嗎?所以儒學遇到了跟春秋戰(zhàn)國時期相同的困境。
然而雖然儒學受到了一定的質疑和挑戰(zhàn),但是盛行當時的道學、玄學,更缺乏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而經歷漢朝一代“獨尊儒術”的培育,已經形成了一批研習儒家典籍的世家大族,當大一統(tǒng)的政權建立之后,仍不得不借助大族的力量,仍不得不尊重儒學。但在選官制度上,隋朝發(fā)明了舉世無雙的創(chuàng)舉,改九品中正制為科舉制,以期望加強中央集權,打破世家大族對“從政權力”的壟斷。
自此以后,儒家學說的核心地位就堅不可摧,無論哪一個統(tǒng)治者上臺執(zhí)政,他都必須接受儒家思想體系下的統(tǒng)治范式。這樣的體系使得中國接下來的近千年時間里再未經歷大分裂,經濟文化長期處于世界頂峰,直到被現代科學體系打破。
2、沒有溫度的法家
我們再回過頭來說,現代社會都強調“依法治國”,為何古代實現不了?事實上,法治長期以來在中國歷朝歷代的統(tǒng)治形式里都存在,但它只是作為一種統(tǒng)治手段,無法上升到思想核心的層面。也就是說,即使古代的人超越歷史局限,寫出一部類似于現代憲法的綱領,也不能實現現代法治。
第一,法的權威來源于政權的武力威懾,這在任何政權體系里都是如此。但在古代,統(tǒng)治半徑的制約決定了中央不能長期對邊遠地區(qū)保持武力威懾。法律權威也就難以長期維持。
第二,法是不能形成主觀驅動力的,法的核心是強制性,用人對懲罰的恐懼來產生作用。這種強制性雖然有效,但忽略了人是具備主觀意識的生物,所以也可以說“法”是沒有“溫度”的,更不能形成思想信仰。而宗教和道德都不同,它形成的是一種主觀驅動力,讓人在預設的框架內積極主動地行事。而這種主觀驅動力,就是思想信仰。人具備這種信仰,才能主動地去擁護并發(fā)揚相應的文化。
第三,古代的法律難以形成邏輯閉環(huán),法的邏輯閉環(huán)是公平,即對所有人都同一視角。但這種狀態(tài)在現代社會都難以達到,更不用說缺乏監(jiān)管的古代。法律作為統(tǒng)治工具,是權力的象征,在被統(tǒng)治階級缺乏足夠話語權的時代是不能實現普遍公平的。所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的邏輯閉環(huán)不能實現。
3、儒學的邏輯閉環(huán)
儒學的思想歸根結底是一種道德世界觀,它的目標是建立道德烏托邦,最初以“禮”(孔子時期)為核心,而后以“仁”(孟子時期)為核心,發(fā)展到后期,逐漸形成了以“仁”約束君王、以“忠”約束臣民、以“孝”“義”為行事準則,輔以“貞”“節(jié)”“信”等其他道德規(guī)范的邏輯閉環(huán)。在這樣的烏托邦里,各個階層各司其職,按照統(tǒng)一的道德信仰行事,最終就能達到“天下大同”的理想社會。
雖然儒學指明了“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道德提升路徑,但實際情況是極少有人能達到理想的道德水準,這套方法論可行性不高,而且需要脫離土地生產,進行長期的思想訓練。但道德理想又不同于法律的強制性,它驅動的是人的主觀意識。這種主觀意識一旦形成,便意味著思想信仰形成,對于中央集權與文化傳承都有些不可估量的作用!所以即便儒學的思想信仰不是普適的,它只作用一部分人(士大夫),也能發(fā)揮巨大的作用。
4、道德信仰的形成路徑
道德信仰與宗教信仰不同,道德本身具有反人性的特點,它需要壓抑人性本能欲望。宗教不同,宗教順從人性。宗教信仰在世界范圍內的普及相對容易,而道德即使在中國主流思想體系里,其真正影響的人群也只是一小撮士大夫。
中國文化的道德體系是依靠制度建立的,也就是“科舉制度”。人性對于道德雖然是排斥的,但對于“權力”“財富”卻是向往的。如果道德信仰能夠帶來權力和財富,人就能被吸引,并緊密地團結在周圍。無論是漢字也好,還是儒學思想也好,都是依靠這一路徑所實現。一個人在十多年的時間里都研習這一類道德書籍,接受道德訓練,其主觀信仰不可能不受其影響。
從社會治理的角度,如何選拔官員是所有政體都面臨的問題??荚?,無疑是所有方式中最具有效率的形式。官僚體系具有穩(wěn)定的來源,社會的權力結構也就穩(wěn)固下來,而中國也能借此擺脫分封制的困擾,形成一個個中央集權的強大帝國。當具備統(tǒng)一的道德信仰的士大夫壟斷權力、壟斷文字時,社會的治理結構就是相對穩(wěn)定的,其文化也能持續(xù)性地發(fā)展并傳承!
5、古文明的失落
古巴比倫文明里制定的漢謨拉比法典是人類文明里第一部成文法典,但是巴比倫文明卻并未傳承下來,它并沒有解決類似于中國文明的傳承邏輯,沒有形成主觀的思想信仰。我們討論中國歷史為何總是在一個個循環(huán)的漩渦里無法逃離,也應該思考為何中國總能形成這樣一個個循環(huán)。世上沒有永恒強大的國家,中國卻持續(xù)性地產出這樣的國家!
古老的文明里,中國是唯一的特例;而流傳至今的思想體系核心里,也只有中國屬于非宗教信仰。這不得不說是一種制度所造就的特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