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航海時代的海盜文化是怎樣的?揭秘海盜的社會結(jié)構(gò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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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類的歷史當中,只要有水的地方就會存在著海盜。就比如說幾千年前的赫梯海盜,往后的伊利里亞海盜、維京海盜、巴巴里海盜等等。海盜最多的時候就是歐洲各國發(fā)展起來的大航海時代,這個時候世界各地的海域都存在著海盜。那么今天小編就來給大家介紹一下當年的海盜文化。
(一)嚴格的等級和分配制度以及驚人的財富
大海航時代的海盜和中世紀的海盜有著明顯的不同。后者組織散漫,多以小型艦艇為主,且人員規(guī)模較小,往往5到10人的團伙就可以自立山頭,稱霸一片海域。
但是,到了大航海時代,歐洲人為了探索海洋之外的廣闊文明,開始不斷打磨、升級造船技術(shù)。相應(yīng)地,海盜們的劫掠船也變得越來越大,裝備也越來越好。
參考系列影片《加勒比海盜》中的經(jīng)典戰(zhàn)斗場面,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當年以“黑珍珠”為首的大型海盜船已經(jīng)具備超強的戰(zhàn)斗能力,甚至還標配了各種先進火器。
不過,裝備越多,意味著要使用的人也就越多。所以在15-18世紀,海盜頭子們?yōu)榱松壌?,不得不雇傭更多的船員為自己服務(wù)。
這也就催生了一種等級森嚴的海盜體系——即由船長,掌舵手,水手長,槍手,普通舵手,木匠,船員(普通水手),醫(yī)生以及其他事務(wù)職官組成的完善制度。
而且海盜們還會根據(jù)上述職能,將劫掠獲得的財產(chǎn)按照不同股份分配下去。詳情可見下圖:
通過上表,我們不難發(fā)現(xiàn),從船長到普通事務(wù)官,大航海時代的海盜在分配制度上有著相當嚴格的準則,他們早已擺脫了當初維京時代的粗鄙野蠻,完全進化成為“公司化運營的流氓團伙”,這在當時是一個非常明顯的進步,也意味著海盜成為了為數(shù)不多的平等職業(yè)。
下面我們再看看一則由查爾斯·約翰遜船長記錄的關(guān)于著名海盜頭子,巴塞洛繆·羅伯茨,所制定的《海盜守則》。
1.每個人在海盜事務(wù)中都應(yīng)有平等的投票權(quán)。且在任何時候,船員都應(yīng)對新鮮的貨品或美酒具有同等的所有權(quán),并可以在娛樂時享用它們。
2.每個男人都應(yīng)該在分配財富時都得到屬于自己的份額。但是,如果有人膽敢對財務(wù)有任何隱瞞,哪怕只是一便士或者是一個盤子,這個人都會捆住手腳,丟進大海。
此外,如果有任何人妄想搶劫船上的其他員工,一經(jīng)舉報,那么搶劫者會先被割下鼻子和耳朵,然后再被流放到無人小島上,不準施救。
3.禁止任何人用骰子或卡片來換錢。
4.每晚八點鐘的時候,應(yīng)該準時點上油燈或者蠟燭,如果有船員故意在八點以后喝酒,他們將被捆綁在沒有燈光的露天甲板上以示懲罰。
5.每個船員都應(yīng)始終保持戒備,及時為彎刀和手槍清潔并做好行動準備。
6.船上不允許出現(xiàn)男孩或女人。如果發(fā)現(xiàn)有人膽敢引誘后者并將她們帶上船只,他將被判處死刑。
7.在戰(zhàn)斗中拋棄船只或者其他受傷船員的人,將受到死亡或褻瀆的懲罰。
8.任何人都不得在船上和其他船員打架。如果發(fā)生不可緩解的爭執(zhí),船只將會把他們帶到附近的陸地上,并在船長指揮下,每人以背靠背,然后立即轉(zhuǎn)身開火的方式解決爭端。
如果有人不尊重這種決斗方式,船長會依法處理不服從安排的人。但如果兩個人都恰好沒有在轉(zhuǎn)身后殺死對方,那么他們將被迫短兵相接,直到有人導致對方流血為止。
9.每一個在船上服務(wù)的水手如果不幸殘疾或失去肢體,都可以得到船上的特殊股份,并分得豐厚的獎勵金。
10.音樂家(如果有的話)只能在安息日休息,在其他所有日子里必須照常工作。
盡管船長巴塞洛繆·羅伯茨的《海盜守則》在如今看來略顯荒謬,但是卻無法掩蓋15-18世紀海盜集團的嚴謹作風和其折射出的超強戰(zhàn)斗素養(yǎng)。
要知道,巴塞洛繆·羅伯茨曾率領(lǐng)自己的海盜大軍在巔峰時期,捕獲過多達470多條船只。最夸張的一次是在圣盧西亞,羅伯茨船長從1720年10月25日到29日短短的4天時間內(nèi),劫獲了來自英法共15條船只,其中甚至還包括兩艘皇家海軍的艦艇,逼得一位叫詹姆斯·斯凱姆(JamesSkyrme)的海軍大副加入了羅伯茨的事業(yè),足可見當時海盜集團的強大。
那么,為什么同時期的皇家海軍如此雞肋,連普通海盜都打不過呢?
究其根本,是因為他們和海盜的分配制度不同——當時皇家海軍的成員是按月領(lǐng)工資的。
這也就造成了一種現(xiàn)象——軍隊成員的收入要遠遠低于海盜。
而且,腐敗的官員還經(jīng)常會對工作人員“征稅”以補充他們自己的工資,這再次加深了收入配給的矛盾。
皇家海軍納爾遜上將在一份1803年的報告中就曾指出:自1793年以來,皇家海軍已有42,000多名船員離開。這些工作人員不僅沒有得到合理的工資,而且在船只??繒r還會遭到上級束縛,有些人甚至直到服役后才被允許上岸。
盡管1703年以來,英國早已通過《Cruizers andConvoys》法案,規(guī)定軍艦在捕獲其他敵方艦艇時可以直接占有其財產(chǎn)而不必向皇室進貢,但是并非所有艦艇都有這樣的好命來獲取巨額財富。
歷史上只有幾次非常著名的“俘獲”案例,其中以1762年對西班牙護衛(wèi)艦“赫敏”的捕獲最為夸張。
據(jù)記載,當時這艘滿載金銀財寶的艦艇不幸被英國皇家海軍劫獲,掠奪船只的每名海員都獲得了大約485英鎊(學者預(yù)測,這個數(shù)值相當于2008年的140萬美元),而兩名海軍負責人埃文斯和普納爾則每人獲得了高達65,000英鎊(在2008年約合1.884億美元)。
不過,盡管已有上述這些一夜暴富的案例,但一般來說,皇家海軍的薪資水平跟海盜相比,還有相當大的差距。
據(jù)學者評估,17世紀最成功的海盜船員至少會在其職業(yè)生涯中會獲得價值約1,000英鎊(約合117萬美元)的財富,這與同時期正規(guī)海軍每月的19英鎊薪水相比,要高了不少。
歷史記載,獲得年度最佳報酬獎的海盜集團是一伙由托馬斯·特克上尉(Thomas Tew)領(lǐng)導的印度海盜。
據(jù)稱,他船上的每位普通海員在1692年這一年,都獲得了價值3,000英鎊(350萬美元)的財富。而按照約定的股份,Tew收到的財富則更加驚人,甚至超過了皇室一年的收成。
可見,在15-18世紀初的海盜是多么有錢的一種職業(yè)。
(二)高風險
當然,高回報也就意味著更高的風險,這句話在任何領(lǐng)域都適用。
上圖是一張當代傳單,描繪了1573年海盜頭子Klein Henszlein及其船員的公開處決場景。
在17和18世紀,一旦海盜被抓住,面臨他們的就只有死亡(一般都是以絞刑的方式處死)。在英國,大多數(shù)這樣的處決都會被安排在倫敦泰晤士河的正法碼頭上執(zhí)行。期間,人們會像觀賞比賽一樣興奮,當牧師宣讀完誓詞之后,一個個海盜會順序地走上絞刑架,迎接最后的死亡。
但這種處罰也只是針對普通海盜,對于那些著名的海盜頭子,對他們的刑罰還遠不止此。
通常,這些海盜頭子在被執(zhí)行絞刑后,尸體還會被封在鐵籠子里(gibbet)并在空中擺動直到徹底腐爛掉——這個過程可能需要長達兩年的時間。諸如William“Captain”Kidd,Charles Vane,William Fly和JackRackham(“Calico Jack”)等大海盜頭目的尸體都受到了這樣的待遇。
(三)有官方背書的海盜集團——私掠船
不過,還有一種海盜,既拿著高額的薪水,也不會受到法律制裁,他們就是私掠海盜,是經(jīng)過皇家授權(quán)專門從事海上劫掠的準軍事化部隊。
例如,奧斯曼帝國授權(quán)的巴巴里海盜就是曾在地中海肆虐的私掠部隊。而Dunkirkers則是為西班牙帝國服務(wù)的私掠部隊,僅在1626年至1634年間,他們就俘獲了多達1,499艘船,擊沉了336艘艦艇。
據(jù)統(tǒng)計,盡管英國是當時屈指可數(shù)的私掠大國,但從1609年到1616年,英國人就曾因巴巴里海盜而失去了大約466艘商船,在1677年至1680年間更有160艘船被阿爾及利亞人捕獲。
在17和18世紀,私掠船在海上軍事力量的占比中有了顯著提升。九年戰(zhàn)爭期間,法國強烈鼓勵私掠行為,從而誕生了以著名的海盜頭目,讓·巴特,為首的私掠大軍,他們十分擅長攻擊英國和荷蘭的航運。在戰(zhàn)爭期間,他們讓英格蘭失去了約4,000艘商船。
而在接下來的西班牙王位繼承戰(zhàn)爭中,私掠船的作用依然不可小覷。各大私掠力量曾讓英國失去了大約3,250艘商船。在奧地利王位繼承戰(zhàn)爭期間,英法共失去商船接近了1萬艘。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自歐洲進入大航海時代后,海盜們其實就已經(jīng)步入了高速發(fā)展階段,并一躍成為各國倚仗的重要海上力量。他們不但擁有非常嚴格的等級和分配制度,也具備超高的戰(zhàn)斗素養(yǎng)。
所以完全可以說,15-18世紀初,是屬于海盜的黃金時代,也是海盜文化發(fā)展的巔峰時期。而他們發(fā)展而來的亞文化也在深刻影響著我們現(xiàn)今的生活,例如“海盜船”和“海賊王”等文化ip,就廣受年輕人熱愛和追逐,我想這也就是海盜文化的魅力所在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