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登為郡守》的翻譯和原文是什么?
紅顏落
《田登為郡守》出自《古今譚概》是由明朝小說家馮夢龍寫的筆記小說集。下面一起來看看《田登為郡守》的翻譯和原文是什么。
1、翻譯:田登擔(dān)任一個郡的太守,他對別人觸犯他的名字感到憤怒,觸犯的人必須要用鞭子抽,于是整個郡的老百姓都把“燈”叫做“火”。正好遇上元宵節(jié)放花燈,官吏在集市上張貼告示,說:“本郡依照慣例放火三天。”諺(yàn)語說:“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痹从谶@件事。
2、原文:田登作郡守,怒人觸其名,犯者必笞,舉州皆謂“燈”為“火”。值上元放燈,吏揭榜于市,曰:“本州依例放火三日。”俗語云:“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本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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