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三角木馬刑罰 殘忍針對女子騎在最尖部位(2)
憐雁氏
二、古代騎木驢刑法
木驢是古代專門懲治那些勾結(jié)奸夫謀害親夫的女人所用的酷刑,據(jù)說是懲罰古代女性紅杏出墻或者不貞用的,刑具像是普通的自慰工具的東西。先在一根木頭上豎起一根木柱,把受刑的女子吊起來,放在木柱頂端,使木柱戳入陰道內(nèi),然后放開,讓該女身體下墜,直至木柱。
在宋、元期間,通用的木驢原型,通常是一面圓長型的木板,下面安裝有四條支撐的驢腿或滾輪,如同一張普通的條凳。所不同之處,首先是其表面并不平坦,而呈現(xiàn)一定的弧度,類似驢背的形狀;另外于長木板正中間,安裝一根約二寸粗、一尺余長的圓木橛子向上直豎,象征驢球,因而一般稱呼此類刑具"木驢"。
被判死罪的女犯定讞以后,她的全身衣褲將被完全剝光,在驗明正身后,衙役們將女人捆綁妥當(dāng),便可將她的雙腿分開,陰戶對準(zhǔn)那根驢背上的粗木橛直插進去。接著,用鐵釘把女犯的兩條大腿釘在木驢上,防止其因負痛而掙扎。最后,由四名大漢抬著木驢上的女犯游街,整個示眾程序便告一段落。
四川、云貴一帶也有人用竹筍代替此刑,在春天將犯人綁在竹筍上,筍尖插入陰戶肛門,一旦下雨,竹筍生長,將人慢慢刺穿而死。現(xiàn)在更多的被當(dāng)做SM道具在使用,木馬的中央有可能會附有各種豎立的長直物件,這種木馬可以用大腿夾緊減輕負擔(dān),并且由于木馬將兩腿強制分開,會造成羞恥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