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明朝為什么那么多貪官?朱元璋對待貪官如此殘忍還是止不住貪污
困你的牢籠
明朝時期,明太祖朱元璋對待貪官污吏的手段,可謂是極其殘忍,因為他還沒有成為皇帝的時候,家中曾經(jīng)遭遇過貪官的剝削,這也造成了他一直十分痛恨貪官。登上皇帝的位置之后,朱元璋對待貪官不再像是以前那樣沒有能力,因此,他指定了非常嚴(yán)格的律法,前后嚴(yán)懲了十多萬的貪官,然而盡管如此,明朝的貪官依舊非常之多,這究竟是怎么回事?
朱元璋從小就痛恨貪官污吏,因為家里幾口人都是因為被剝削得活活餓死。明朝建立后,朱元璋居安思危,認(rèn)為貪官污吏對國家的危害大于天災(zāi),于是制定了《大明律》,其處罰之嚴(yán)之重,歷朝歷代從未有過。
而且,朱元璋在位31年,前前后后處死的貪官總?cè)藬?shù)多達15萬。然而,面對如此苛刻地刑法,明朝貪污不僅沒有好轉(zhuǎn),而且更加嚴(yán)重。這是為什么呢?原因其實很簡單,官員待遇過低。明朝官員的待遇有多低?舉個小例子,當(dāng)海瑞還是七品知縣時,有次母親過生日,海瑞只能買兩斤肉慶賀。
縱觀整個中國歷史,明朝初期文臣武將的收入,應(yīng)該是最低的一個朝代。
縱向上比較,宋朝初期節(jié)度使的年收入相當(dāng)于如今300萬人民幣的樣子,比明朝初期要高出5到6倍。明朝宰相的年收入,大概有一千石米左右,還有一些來自皇家的雜項收入,總體上相當(dāng)于今天的20萬元人民幣,而宋朝宰相的年薪大約是200萬元的樣子。
橫向上比較,這些幫助朱元璋打天下和治天下的文武大臣們,其待遇遠遠低于血統(tǒng)高貴的皇親國戚。
當(dāng)時,朱元璋的兒子封親王,每年5萬石祿米,加25000貫鈔,鈔是明朝發(fā)行的紙幣,價值起伏極大,行情好時,這25000貫鈔可以購買25000祿米,公主和駙馬的待遇則是每年2千石祿米。當(dāng)時,明朝約有1300個縣,正七品知縣的年收入,約為90石祿米。
由此可以算出,朱元璋的42個子女中,每一對子女的的待遇,大約相當(dāng)于10個重要開國元勛,相當(dāng)50到60個宰相。每十對子女,就相當(dāng)于整個明朝全部縣官收入的總和。盡管古代提倡不公,可是像明朝這樣不公平的,也是極為離譜。明朝時期,為什么貪官污吏的成長特別繁盛?主要原因就是朝廷官員的薪水太低。
想想看,當(dāng)官員們不管如何荼毒下屬和百姓,只要能搞定上司,就可以榮華富貴,那他還有什么理由,不變成上司面前的哈巴狗,下屬面前的惡狗呢?在這種情形下,想讓所有官員全部像海瑞一樣生活和做官,無疑是癡人說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