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十惡不赦”源自于哪里?“十惡之罪”指的又是哪十條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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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語十惡不赦最早是源于我國南北朝時期的律書《北齊律》,這路面首次規(guī)定了十條重罪,這十條重罪分別是反逆、大逆、叛、降、惡逆、不道、不敬、不孝、不義、內(nèi)亂。而且這十條重罪是不在八議論贖之限。接下來我們就針對成語“十惡不赦”進(jìn)行了解一下吧。
所謂“八議”是指法律規(guī)定的以下八種特殊人物犯罪,不能適用普通訴訟審判程序,司法官員也無權(quán)直接審理管轄,必須奏請皇帝裁決,由皇帝根據(jù)其身份及具體情況減免刑罰的制度。這八種人是:議親,議故,議賢,議能,議功,議貴,議勤,議賓。
后來,在隋朝的《開皇律》中,依照《北齊律》的“重罪十條”,重新規(guī)定了“十惡”,在后來唐朝的《唐律》進(jìn)一步加以確認(rèn),《唐律疏議》有云:“五刑之中,十惡尤切,虧損明教,毀裂冠冕,特標(biāo)篇首,以示明戒?!本唧w如下:
謀反--謀危害社稷,指謀害皇帝,危害國家的行為。
謀大逆--圖謀破壞國家宗廟、皇帝陵寢及宮殿的行為。
謀叛--背叛本朝、投奔敵國的行為。
惡逆--毆打或者謀殺親父母、親祖父母等尊親屬的行為。
不道--殺一家非死罪的三人以上,或者肢解人的行為。
大不敬--包括盜竊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室御用物品;偽造或偷竊皇帝印璽;調(diào)培御藥違誤原方;御膳誤犯食禁;無人臣之禮等侵犯皇帝尊嚴(yán)的行為。
不孝--包括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經(jīng)父母同意私立門戶、私分財產(chǎn);對祖父母、父母供養(yǎng)有缺;對父母尊重不服喪等等。
不睦--指謀殺或者販賣五服以內(nèi)親屬的;妻子毆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長的行為。
不義--殺本管上司、授業(yè)老師以及為丈夫服喪有違禮制。
內(nèi)亂--指同小功親屬通奸的亂倫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