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酷刑灌鉛之刑 將融化的鉛液灌入體內(nèi)(極度殘忍)
姝好君
在我國古代刑罰中,有很多非常殘忍恐怖的酷刑之法,比如今天所要講到的灌鉛刑、凌遲之刑、婦刑、宮刑等等,都是相當之殘忍?。∫彩撬^的滿清十大酷刑之一。那么灌鉛刑的恐怖之處又如何呢?執(zhí)行方式又是怎樣的呢?其殘忍程度相比于肉刑來說,那個更為的變態(tài)?下面就一起具體的來了解一下這種恐怖的刑罰吧!
灌鉛刑—將鉛液灌入人體
對于灌鉛這種恐怖的酷刑,其殘忍程度讓人瞪目結(jié)舌,在我國古代也是死刑中的一種,比起歐洲酷刑女巫的椅子、開花梨更加殘忍無道。犯人所受到的傷害那是無法用語言來形容的。鉛的熔點是327.5°C,只有達到了這個溫度才會融化,而灌鉛呢就是將這種已經(jīng)融化了的鉛液灌入的人體中,一瞬間人的內(nèi)體的器官就都會被凝固,也將一名嗚呼了。
這種酷刑的執(zhí)行方式也是非常的簡單,就是先將鉛給融化掉,在利用特定的刑具,將其從犯人的口中灌入到體內(nèi),能夠瞬間將人給燙死,并且這種液體還能在體內(nèi)凝固,將人的器官統(tǒng)統(tǒng)的給摧毀,在灌鉛刑之下,沒有人是能活命的。
灌鉛這種酷刑并不是傳聞,而是在歷史記載中真實存在的,據(jù)記載,漢代廣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起飲酒,昭信妒性大發(fā),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lǐng)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yī)生有情。劉去越發(fā)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只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后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