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青花懸想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保險人對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殘疾、身故,按照合同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人身保險。那么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必須符合哪些條件?
1、外來的,是指由于被保險人身體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車禍、被歹徒襲擊、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發(fā)的,指在瞬間造成的事故,沒有較長的過程,如落水、觸電、跌落等。而職業(yè)病是由于傷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預見和預防的,故不屬于意外事故。
3、非本意的,意外發(fā)生的,指被保險人未預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飛機墜毀等,另有一些事故雖然可以預見或避免,但由于無法抗拒或履行職責不得回避,也應列入“意外”范圍,如輪船著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見義勇為與歹徒搏斗而負傷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傷害,雖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預料的,但它是人體自身產(chǎn)生的結果,不屬于意外事故。如腦溢血發(fā)作不省人事。
5、身體受到傷害,意外傷害的對象必須是被保險人的身體所屬部位,且傷害事實成立(如:雖觸電但未傷及身體,則屬傷害事實不成立)。
關于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必須符合哪些條件的內(nèi)容就到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