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人員發(fā)生工傷如何處理
恨不能相逢
退休返聘是指用人單位中的受雇傭者已經到達或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從用人單位退休,再通過與原用人單位或者其他用人單位訂立合同契約繼續(xù)作為人力資源存續(xù)的行為或狀態(tài)。那么退休返聘人員發(fā)生工傷如何處理?
1、退休返聘人員雖然跟你單位之間不構成勞動關系,但符合民法中關于勞務關系的特征。
2、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規(guī)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3、所以,單位對該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所遭受的人身損害有法定的賠償義務,不能夠通過協(xié)議來免除法定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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