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張文祥刺馬案全過程 殺人動機至今是謎(真相揭秘)
秀逸桑
在清朝末年慈禧太后當政期間,發(fā)生過一起刺殺案,又叫張文祥刺馬案,被后人稱之為是清末四大奇案之一。那么一刺殺的過程是怎樣的呢?這里面的“馬”又是指的誰呢?那么今天本站歷史小編就來和大家一起來了解一下此案件的經(jīng)過,以及具體背景。下面就一起來看看吧!
清末張文祥刺馬案真相
兩江總督馬新貽被刺后,他的墓志銘是這樣寫的:“賊悍且狡,非酷刑不能得實,而叛逆遺孽刺殺我大臣,非律所有,宜以經(jīng)斷用重典,使天下有所畏懼,而獄巳具且奏!衣言遂不書‘諾嗚呼!衣言之所以力爭,亦豈獨為公一人也哉?”這篇文章一出,外界才知別有隱情。
同治九年八月二十二日,上任僅兩年的兩江總督馬新貽在箭場參加完閱射后步行回官署,剛走到官署后院門口,突然從人群中閃出一人,一邊口呼冤枉,一邊拔出匕首,刺人馬新貽的右肋。而且刺得非常到位,馬新貽第二天就斃命了。當時,刺客并不逃走,高喊:“刺客是我張文祥!”讓那班怕死的衛(wèi)士捉拿。以后幾經(jīng)審訊,張文祥有問必答,而且所言令審訊官江寧將軍和藩司“大駭”,認為供詞離奇不經(jīng),在上報朝廷的審案奏報中只以“言詞閃爍”、“一味支離”等話含糊定案,半年之久都不能結(jié)案。清廷為此連發(fā)四道諭旨,先后加派漕運總督張之萬、刑部尚書鄭敦謹赴江寧審案,同時敦促曾國藩急任兩江總督主持大局,但也未能查出幕后主使者。
最后,清政府給張文祥定的罪是“私通海盜”,并處以剖心凌遲。關(guān)于此案,民間坊言更是眾說紛紜。“刺馬案”距今已有138年,到現(xiàn)在這宗刺殺案依舊真相難覓。
張文祥的殺人動機
據(jù)刺客供稱,他叫張文祥,46歲,河南人。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南下寧波販賣氈帽,當過四年太平軍,其間救過一個叫時金彪的清軍俘虜。后來看到太平軍勢力不支,與時金彪趁機逃出,輾轉(zhuǎn)回到寧波,與南田海盜團伙往來親密。他交代的殺人動機有三點:一是他回到寧波后發(fā)現(xiàn)自己的老婆和錢財被一個叫吳炳燮的霸占了,于是找到時任浙江巡撫的馬新賠攔轎喊冤,馬未受理。他只好到寧波府告狀,雖然要回了妻子,但是錢沒有追回來,氣急之下,逼老婆吞煙自盡,馬應(yīng)該對他的不幸負責;二是他的很多海盜朋友被馬巡撫捕殺,海盜們說他最講義氣,應(yīng)該殺馬新貽為朋友報仇,同時也泄私憤;三是他私自開的“小押”(重利盤剝的典當行)生意被馬巡撫明令禁止,絕了他的生路,加深了他對馬的憤恨。新仇舊恨加在一起終于使張文祥動了殺心,一路跟隨馬新貽從浙江到了福建、江蘇,兩年之后終于找到機會將其刺殺。
這份供詞漏洞百出,卻是官方認可的定讞,白紙黑字,簽字畫押,尚存于臺北故宮博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