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三案一傘是什么?
戊寅
最新中紀委提出了“四不三案一傘”的戰(zhàn)略,這里的“四不三案一傘”很多人都不明白是什么意思,那么下面小編就來為大家介紹一下。
簡要回答
四不三案一傘指的是清除包庇、縱容黑惡勢力的腐敗分子,堅持“四個不準”“一案三查”,確保打“傘”務盡。
詳細內(nèi)容
鏟除基層腐敗和黑惡勢力滋生土壤,以正風反腐懲惡的實際成效,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一案三查”,確保打“傘”務盡。
中央紀委監(jiān)察部領導對紀檢監(jiān)察干部明確提出了“四個不準”的紀律要求,分別是1.不準發(fā)表與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定相違背的言論;2.不準越權批辦、催辦或干預有關單位的案件處理等事項;3.不準以案謀私、辦人情案;4.不準跑風漏氣、泄漏工作中的秘密;四個不準劃設了紀檢監(jiān)察干部執(zhí)紀用權的基本規(guī)則,嚴明了紀律“紅線”,為嚴厲整飭紀檢監(jiān)察干部隊伍提供了有力依據(jù)。
堅持“一案三查”,既深挖黑惡勢力違法犯罪涉及的腐敗問題,徹查背后的“保護傘”,又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職能部門的監(jiān)管責任。對背后的“保護傘”、“關系網(wǎng)”沒查清的不放過,對背后腐敗問題沒查清的不放過,對失職瀆職問題沒查清的不放過,確保有黑必掃、有惡必除、有亂必治、有腐必反、有傘必打、失責必問,除惡務盡,凈化優(yōu)化政治生態(tài)和治安環(huán)境。
化執(zhí)紀問責,確保打“傘”務盡。堅持抓早抓小,動輒則咎,精準運用監(jiān)督執(zhí)紀“四種形態(tài)”,對有涉黑涉惡傾向性的黨員干部及時發(fā)現(xiàn)、及時提醒、及時處置,對隱形的、輕微的“保護傘”及時挖出來、早解決,堅決做到小錯、小案零容忍,防止把“小問題”拖成“大案件”。堅持失責必問、問責必嚴,對工作推動不力、有黑不打、有惡不除、群眾反映強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以及對“保護傘”懲治不力的,要嚴肅問責。建立健全通報曝光制度,對查處的涉黑涉惡腐敗問題典型案例以及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被問責的單位和個人點名道姓公開通報曝光,放大案件的震懾和警示作用,達到“查處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方”的效果。要堅持刀刃向內(nèi),防止“燈下黑”,嚴明政治紀律、工作紀律和保密紀律,對以案謀私、辦人情案、跑風漏氣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的紀檢監(jiān)察干部,從嚴從快查處,絕不護短遮丑,確保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被濫用、懲惡揚善的利劍永不蒙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