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有些動物喜歡成群生活?
主道殺神
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集群,它們的目的都是互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弱者更容易集群,不過,集群的規(guī)模還要依據生存的空間、食物的豐富與否以及捕食者的數量和強弱來決定。
有些動物具有獨來獨往的天性。比如有名的山林之王老虎,除了繁殖季節(jié)以外,從來不喜歡和同類做伴,甚至容不得同類的接近,所以,成語中有“一山難容二虎”的說法。但也有很多動物卻耐不住孤獨和寂寞,天生喜歡集群。例如企鵝、海象、螞蟻等等。那么,這些動物為什么要集群呢?
要回答這個問題,不妨反過來想一想,老虎為什么能獨來獨往?這當然涉及到老虎的本事。老虎有銳利的虎爪,有快速奔跑的能力,即使是捕食強悍的對手,它也能揮灑自如,當然,這樣獲取的食物,也無需和任何同類分享。貓科動物中的大部分種類如豹、貓、猞猁等,仗著自己的靈巧和兇悍,都不屑與同類為伍。
自然界之所以引人入勝,就是因為它的千姿百態(tài)。有些動物,它們的本領不足以使自己與其他動物有一對一的抗爭能力,只好借助于群體的力量,狼就是這樣一種動物。單只的狼見到野豬恐怕連逃都來不及,哪里還會有什么非分之想,但群狼似乎什么都不怕,這就是集群捕食的好處。
除此之外,集群也有其他作用,如極地生活的企鵝,常常是成千上萬聚集在一起。因為它們身處的是冰天雪地的世界,雖然身上有著厚厚的脂肪,但集群無疑可以相互取暖,這種集群對御寒有好處。猴子也集群生活,雖然猴子的靈活和聰明有目共睹,但它的弱小也是顯而易見的。不少大型肉食動物如虎、豹等常常要把猴子當做它們的美餐,這就使得猴子們不得不聯(lián)合起來以防不測。在高高的樹枝上,一只猴子手搭涼棚,原來是在放哨呢,這是對安全有利的集群。
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集群,它們的目的都是互利,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弱者更容易集群,不過,集群的規(guī)模還要依據生存的空間、食物的豐富與否以及捕食者的數量和強弱來決定。如果群內個體數量過多,有限的食物無法分配,有限的空間無法共享,這種集群就顯得沒有必要。反過來,如果群內個體數量太少,不足以形成對捕食者的優(yōu)勢,也就達不到集群的目的,同樣毫無意義。所以,群體的大小也要根據需要,這樣才能對生存具有一定的作用。不同的種類,根據自身的需要,會形成完全不同的集群規(guī)模,白蟻可以組成100萬只以上的大群體,沙丁魚也常常是成千上萬聚在一起,但是,大多數集群動物只是幾只、幾十只或者幾百只聚在一起。
有時候,當集群動物的群體數量達到一定的規(guī)模后,就會出現分群的情況。我們大家熟知的蝗蟲,在群內密度達到極限時,一部分個體的翅膀會變長,飛翔能力會提高,為了能更好地生存,這部分蝗蟲就主動遷徙出去,去尋找新的生存空間。需要說明的是,有些不同種類的弱小個體,為了共同的利益,也會暫時聚集齒一起,利用各自的聽覺、視覺和嗅覺,來防范共同的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