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勞動仲裁結果不滿意該咋辦
戊辰君
勞動仲裁是仲裁的常見形式之一,也是仲裁當中使用程度最頻繁的仲裁程序,主要是為勞動者提供法律保障的途徑。那么,勞動者如果不滿意勞動仲裁的結果,肯定就會存在再次起訴的問題。
一般來講,仲裁程序比法院程序更加簡單,當勞動者對勞動仲裁委員會調解結果不滿意的時候,可以在接到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法院提起勞動爭議之訴。
因為勞動仲裁和訴訟是兩個不同的程序,這兩個部門對事實和法律的認定和理解都有一定的差異,因此,當我們不服勞動仲裁判決以后,就要準備民事起訴書以及相關的證據材料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一般來說,法院在受理以后會組織企業(yè)和勞動者進行調解,調解不成功以后,就會組織開庭,開庭根據證據的充分程度予以相關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