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變法觸犯了誰的利益大官僚
晨辰君
北宋的問題是三冗:官多,兵多,費用多,總之是花費太多,而非財政收入不足。范仲淹的慶歷新政就是現(xiàn)成的答案王安石不用,非要自己瞎折騰,不去節(jié)流,搞開源,錢生錢。惡名天下的青苗法強制攤派,年利息40%,這種撈錢的方法還不如明強。
地方官員凡是大力推廣的受獎,不積極的受罰,甚至開封的市民都攤派了青苗法,趙頊問他,他搪塞說是這個法太好市民都想享受下。趙頊當太子的時候就是法家信徒,喜歡韓非子,他的老師責備他,他辯稱抄書練字。王安石罷相后他重用王安石的余黨一直到死都忙著變法,最后一地雞毛。
王安石是想通過宏觀調(diào)控加快財富流通,從而增加社會財富。只是在執(zhí)行的過程,新法中被一層層的歪曲了,比如青苗法如果實施好肯定是有利于百姓的,結果最后演變成了地方政府強行放高利貸。導致王安石變法在后來被描述成“與民爭利”。荊公做丞相之前在寧波搞過試點,效果非常好,后來全國都在拆廟的時候,只有寧波還在堅持為他祭祀。
變法前王安石在鄞縣做了試驗,他的“青苗法”通過剝奪高利貸者利益使政府和農(nóng)民同時獲益了。所以說王安石變法的初心是從官僚地主等既得利益者手中削減利益補給國家和民眾,達到“強國兼濟民”的目的。但王安石忽略了這種試驗背后的幾個問題:樣本太小、弊端與應對、執(zhí)行者的變化。特別是最后一條,在鄞縣王安石本人就是執(zhí)行者,他當然能貫徹自己的目標,取得不錯的效果。但當他從地方去到了中央,還能像鄞縣那樣穿透式管理?地方上的執(zhí)行人又有多少和他一條心?政府評價新法執(zhí)行效果重點是財政、馬匹等有形數(shù)字,并不關注民生。于是“惠民”的初衷被忽視了。治世先治吏,變法也要倚靠良吏推行,治吏需要大手段和充分的時間,很遺憾神宗和王安石做不到也等不起。
關鍵是王安石變法不具備先進性,和商鞅變法對比,商鞅變法那是新興地主階級取代舊貴族奴隸主的革新,所以有動力推行下去,不會出現(xiàn)人亡政息的情況。王安石變法是庶族地主階級的一次內(nèi)部變革嘗試,不能指望地主們自己革自己的命吧,除非有超級強大的領袖堅持推動才有可能成功,顯然神宗和王安石都不是。
王安石變法的初衷是“強國富民”而非“削民富國”。但從神宗任用王安石的情景來看,很像孝公遇商鞅,赫然一套法家的速變體系。有了當朝就要出成績的計劃要求,“王安石變法”沒有循序漸進,而是快速全面地鋪開。加上北宋比起孝公時的秦國體量翻了很多倍,多個維度的變法超出了當時社會的消化能力,各種弊端也紛紛暴露。
然而神宗、王安石這個變法組合大權在握又剛而不納,在得不到朝中望臣支持的情況下沒有耐心循循勸導,而是迅速放棄他們轉(zhuǎn)而任用了一批資歷淺上心足的年輕人去執(zhí)行變法,這些人的上臺本身就帶著明顯的政治要求,于是“急功近利”成了變法的主旋律。
“富民”主旨逐漸被忘卻,政府眼里只剩“強國”。隨著變法的深入政府的財政確實越來越厚,民生卻沒有改善甚至更差。王安石罷相后這種情況更是越演越烈。由于“王安石變法”缺乏“商鞅變法”那樣的民生效果和社會支持度,變法在得罪既得利益者的同時并沒有得到民心,于是隨著權力機構的重組(神宗去世),變法不可避免地走向失敗,最終甚至演變成政治斗爭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