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刀隊vs砍刀隊事件 菜刀隊6人完爆24人砍刀隊(2)
又之醬
甚至于后來知名公益人士張洪峰廣發(fā)英雄帖,邀請律師為此案伸張正義,來自北京、湖南、杭州的十余名律師組成律師團參與到此案當中。最后在11月13日,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做出《刑事裁定書》,認為原審人民法院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此案被發(fā)回常熟市法院重審。
而主要的爭議焦點,還是因為事發(fā)當天,在何強一方事先挑釁約戰(zhàn)的前提下,曾勇一方前往斗毆,在主觀前提上,雙方均具備了主觀故意的性質,客觀上雙方均持有刀具并產生了械斗的行為,最終導致了3人受傷的后果,屬于聚眾斗毆。
自此,社會各界對該事件的關注,遠遠超過了“菜刀隊VS砍刀隊”本身。實質上,這涉及到法律在對暴力追討“賭資”行為的定性問題,被追債一方即使采取強烈的措辭拒絕償還賭債,事實上也并不違法,反而契合法律對“非法債務不予保護”的本意。因此,此案件的審理,將成為對暴力追討“賭資”行為的定性的標桿案例。